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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贯彻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十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6-08-12  来源: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贯彻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十条措施的通知

淮退役军人发〔2026〕6号


各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社会事业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相关庭、部、科室:

为贯彻落实《淮安市人民政府、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26〕6号)、《淮安市人民政府、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26〕7号)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过程。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贯彻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十条措施》印发给大家,希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单位之间沟通联络与协同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作为市级层面牵头联络部门。各县区(园区)参照市级层面做法,明确牵头协调联络部门,相关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由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汇总后,请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人:解亚康,联系电话:83132316,18752342536,邮箱hatyjrswj@163.com。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7月7日

 

 

关于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贯彻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十条措施

 

第一条  加强常态工作机制联动。市、县(园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体系,实行专人对接同级法院、检察院相关庭部。遇重大涉军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隐患、复杂涉军诉讼案件、重大政策落地争议,及时专题会商研判,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条  加强行政应诉与行政争议化解联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范涉退役军人行政案件应诉管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退役军人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听取法院、检察院意见建议,配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规范履行出庭职责。法院、检察院定期梳理涉退役军人行政审判案例、检察监督案例,对办案中发现的执法瑕疵、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等,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规范政策执行和业务办理流程,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协调与统一。

第三条  加强维护稳定与积案化解联动。对涉退役军人涉法涉诉类重复信访事项,由属事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提供法律研判、诉讼指引、释法说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配合属事部门、法院及检察院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化解方案,推动事心双解。

第四条  加强涉军权益保障联动。法院、检察院建立涉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审查、优先执行“绿色通道”,对婚姻家庭、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抚养赡养、人身损害等涉法涉诉案件,简化流程、加快办理,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法院、检察院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伤残抚恤金等优抚待遇执行异议联动,依法保证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加强优抚对象刑事犯罪数据信息比对,依法依规提供相对不起诉信息及相关服刑信息。

第五条  加强司法救助与困难帮扶联动。建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人文帮扶”联动机制,对生活困难、伤病残疾、特困退役军人,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给予司法救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步落实困难帮扶,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给予法律援助,形成救助合力。

第六条  加强涉军公益诉讼联动。聚焦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军人荣誉权益侵害等领域,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配合调查取证、落实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军人军属荣誉和公共利益。

第七条  加强涉法问题线索移送联动。健全退役军人涉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日常接待、信访办理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侵害退役军人权益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院对侵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支持起诉、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

第八条  加强“法润兵心”宣讲联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法院、检察院,依托“护戎江淮”平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普法进镇街、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以案释法,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九条  加强基层治理联动。依托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检察官联络点,发挥护戎江淮“三诊三调”工作机制作用,下沉司法资源,就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指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第十条  加强经验总结联动。定期总结联动工作典型做法、成功案例,健全制度规范,固化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