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11320800MB17334922/2024-00021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文 号 | 淮退役军人党组〔2024〕6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23 | ||
文 号 | 淮退役军人党组〔2024〕6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23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4月16日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局党组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有履行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网上舆论督导、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等职责,落实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要求。
二、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重点工作亲自督导。
三、局党组分管局党务工作的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四、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党纪国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谁牵头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切实加强管理,责任落到实处,绝不给任何错误思想路线以及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五、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传播规律的发展变化,精心设计,抵制粗制滥造,内容有思想、有内涵、有厚度,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注重推动理念、手段和实践的不断创新,打造更多高品质、高品位、高规格的活动
六、开展上述活动,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联合承办的,由排序第一的处室(单位)履行报批手续。如涉及重大主题、敏感时间和重点人物,或能预判出负面舆情方向的,应报市委宣传部审核批准。
七、在互联网上举办上述活动,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层级审批。图文或视频直播原则上不安排,确需安排的还须征求市委网信办意见。
八、对拟邀请报告人应做到深入了解、知根知底。发现报告人历史上有思想政治倾向问题、报告内容有错误思想观点或有其他不适合作报告等情况的,应及时调整人员、更换内容或停止举办。
九、拟邀请的报告人(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未经所在单位批准的,不得邀请担任报告人。
十、要增强思想敏感性,一旦发现报告人发表不当言论、传播错误思想观点,必须立即采取中断活动、带离现场、当场驳斥等处置反应,坚决阻断错误言论传播,避免负面舆情持续发酵。
十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局宣传工作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统一外宣口径,稳妥把握、准确拿捏可能涉及的热点敏感话题和报道尺度,按照局宣传相关规定执行报批手续。对不能准确把握“度”的,应主动征求市委宣传部的意见。不得邀请或允许不具备新闻采访资质的媒体或个人进行采访报道或网络直播。
十二、对把关不严、执行不力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借助媒体平台恶意传播错误言论的组织和个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十三、对发表不当言论的报告人,要及时报告市委宣传部,并向报告人所在单位反映情况,由报告人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