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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00MB17334922/2024-00017 发布机构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淮退役军人发〔2024〕12号 公开日期 2024-04-02
文  号 淮退役军人发〔2024〕12号 公开日期 2024-04-02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三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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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三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健全退役军人培训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和创业创新。现将《淮安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三名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淮安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三名工程”实施方案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        

2024年3月27日          

 

 

 

 

 

 

 

 

 

淮安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三名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淮安市退役军人教育学院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的主阵地作用,提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质量,打通教育培训、就业创业链路,促进我市退役军人技能就业、技能创业,助力淮安产业集群建设,为在现代化新征程上更好展示“象征意义”作出退役军人贡献,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50号),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苏退役军人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实施 “三名工程”,切实用好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政策,即通过实施“链接名企、荟萃名师、锻造名匠”工程,提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在退役军人当中培养一批服务淮安产业集群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动员我市广大退役军人在加快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中贡献聪明才智、实现人生价值。

二、工作目标

自2024年起至2026年底,通过“三名工程”模式培训退役军人技能人才不低于1500人,实现退役军人单位就业率达95%以上,退役军人参加个性化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获证率达95%以上,在退役军人中培养一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三、主要措施

(一)链接名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7+3产业集群,对接县区(园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商会,对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建立名企资源库,并按需求职业(工种)建立名录库并定期更新。每年3月和9月举办同类用工需求企业联合招聘信息发布会,介绍招聘条件、技能要求、薪资待遇、培训方案、教学计划、管理要求。对有培训意向的退役军人按相关教育培训政策开展资格认定和定向培训。

(二)荟萃名师。由退役军人教育学院牵头全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联盟。根据市场需求,整合联盟院校、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等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江苏大工匠”、省市技能大师、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高级职称人员等师资力量,分职业(工种)成立师资库。根据退役军人特点探索工学一体、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安排一定课时到企见习,增进退役军人技能适应和职业认同。鼓励教师开发新产业、新技术、新职业等新兴领域职业培训教材及教辅材料。

(三)锻造名匠。通过同职业(工种)联合组班形式在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持续开展退役军人技能等级提升、高级研修培训,帮助退役军人不断提升技能技艺。组织退役军人高技能人才作为特邀人员参与培训教学,分享岗位建功、技能成才、创业创新故事,激发退役军人学习进步正能量。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技能比武,推荐参加各级技能大赛,彰显退役军人时代风采。

四、政策支持

(一)统筹退役军人培训政策。全市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对接所辖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结合市场需求和退役军人需要,用好我省关于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个性化培训等各类政策,与承训机构共同做好相关培训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加强培训专业动态管理,切实提高培训专业的吸引力和培训的实效性。

(二)整合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要充分发挥承接人社系统政策落实主阵地优势和江苏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作用,整合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获证培训等各类财政补贴性培训政策,帮助已实现就业的退役军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让退役军人真正得到尊崇感、获得感。

(三)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建立退役军人身份、培训、就业、社保等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推进岗位找人、人岗匹配。加强享受培训补贴人员数据共享校验,设置风控预警功能,为参训人员身份识别、培训项目筛查比对提供技术支撑。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局长牵头,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分管负责同志协同,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负责人、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培训中心、鉴定中心负责人参与的工作专班,推进“三名工程”实施,重要工作提请市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

(二)规范培训管理。帮助退役军人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各类培训应不少于规定学时,加强退役军人培训期间的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建立教学管理台帐,搞好学籍档案、考勤登记、考试考评、就业跟踪等资料收集,关键资料应全程留痕,保证可追溯、可查询。

(三)做好宣传推介。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抖音等载体,加大“三名工程”实施、宣传、推进力度,帮助企业、退役军人进一步了解和落实相关政策。要大力宣传退役军人技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技能成才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三年,期满后视情况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