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2023-07-05  来源: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717日14点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C-磋商-20230704

项目名称: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标包: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包,分别为:标包一:葵花籽油;标包二:鲜黄牛肉(统货);标包三:饮品类、水果类;标包四:日常用品、健身器材。(注:供应商可以报名上述任意标包,也可以全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标包一:213780元;标包二:39600元;标包三:161082.4元;标包四:164513.8元。

最高限价:标包一:213780元;标包二:39600元;标包三:161082.4元;标包四:164513.8元。

采购需求: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供货时间:中标后接采购方通知,在规定时限内供货到位,待采购人通知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肉类运送必须配备冷链车,需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分割提供打包袋打包)。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1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适用包二

3供应商所投肉类产品还需提供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定点屠宰证、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适用包二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联合体即可)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交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交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书面承诺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2、未单独提及的要求适用各标包;

3、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752023711,每天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智慧谷B3座712室(枚皋路和宁连路交叉口处))

方式:供应商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40529619@qq.com(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056000008,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7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智慧谷B3座7楼开标室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3717日14点30(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智慧谷B3座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方名称:淮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路29号

联系方式:张志伟  电话:1895126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智慧谷B3座712室

联系方式:   1305600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056000008